| 和泰興業大金空調暨和泰環境永續基金會-家境清寒獎助學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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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緣起 及精神 |
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暨財團法人和泰環境永續基金會為鼓勵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冷凍空調與能源系(所)家境清寒且品學兼優之學生,特制定本辦法。 |
| 獎助對象 | 限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冷凍空調與能源系日間部學生申請,包含:大一(下)、大二、大三、大四、碩一(下)、碩二學生,每年級各一名。 |
| 金額 | 每名10000元整 |
| 頒授時間 | 每學期頒發一次 |
| 條件 |
1.以清寒學生且品學兼優為優先;如申請者無清寒學生,則以學業成績較優為優先。 2.學業方面: (1)學業成績: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 (2)操行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 (3)上學期申請以各年級下學期成績單為準。 (4)下學期申請以各年級上學期成績單為準。 3.需備齊以下正式清寒證明文件(符合下列一項即可): (1)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須提出鄉鎮市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發給之正式「低收入戶證明書」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此正本之有效期至少須涵蓋申請當月。以複印本或非正本提出申請者;或以村、里、鄰長發給之清寒證明申請者,皆視為申請無效,不列入審查。 (2)提供雙親之一遭逢非自願性失業之證明(如非自願性離職證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就業服務站(中心)開立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或「失業認定聯」)。 (3)全家戶年收入合計七十萬以下者:最新年度家庭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經國稅局開立;含父母親、本人及配偶)。 (4)提供家庭重大變故說明,需經查屬實。 4.未有遲到早退及未有曠課紀錄者。 |
| 申請手續及審核 |
1.本獎學金採導師推薦方式,每班推薦1名。 2.由各班導師事先提報符合基本資格之學生於獎學金會議審核後,提系務會議審核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