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受理【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在校生考取證照獎勵
1、考取證照時須為本校「在學生」。(新生不得申請,因考取時非本校學生)
2、113學年度第二學期(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期間取得之證照。
採計證照上【生效日期】,非此期間內考取之證照請勿送出申請!
學生申請時程:114年9月1日(星期一)09:00至114年10月1日(星期一)16:00,逾時不予受理。
本次系辦公告資訊請參閱附件。
--------------------------------
【常態性公告事項】
各系於每學期依照【研發處】公告之時程辦理,並非隨時皆可申請,請同學於公告時間內辦理,逾期不候。
1、考取證照時須為本校「在學生」,大一新生須為入學後取得之證照。
2、111學年度後入學之新生若考取自主學習證照(此獎勵也可以申請),須另外申請自主學習證照畢業門檻,須使用另一個系統「學生自主學習畢業門檻認證系統」申請(申請時程將另行公布)。
3、必須屬於「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一覽表」採計之證照者始能受理獎勵,此一覽表可至研發處網站下載,並非每張證照都有獎勵金。
4、證照獎勵及核心證照補助採線上申請及審核,帳密與學生篇帳密相同。
線上申請網址:https://ncutbase.ncut.edu.tw/ncutotc/(證照獎勵申請管理系統),帳密與學生篇帳密相同
5、【申請教學】可至本校研發處網站下載。
6、相關資料可至【研發處】網站查詢及下載,查詢路徑如下:
研發處→法令規章及表單→實習就業組→證照→「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生取得證照獎勵要點」內之附件
網址:https://n058.ncut.edu.tw/p/406-1058-10455,r348.php? Lang=zh-tw
-
登入申請系統後,請先核對個人基本資料,如有錯誤請至學務處【註冊組】修改(尤其是聯絡電話),並確認系統上資料已更正無誤,若因個人資料有缺誤,導致申請獎勵資料有誤且系辦聯絡不上學生,造成逾期無法順利申請獎勵金,不得有異議。
-
請先查詢並記住「證照代碼」,在申請登錄時需要輸入代碼(證照代碼亦可在證照獎勵申請管理系統中查詢)。
-
請備妥「證照電子檔」及本人帳號之「存摺封面電子檔」,以利上傳至系統中。
-
請同學確實填報系統欄位,除「證照輔導老師」之外,其餘欄位請勿空白,證照字號的欄位須填上技術士證上的「技術士證總編號」。
-
請同學時刻注意自己的證照獎勵審核狀態,若被退件(系統顯示狀態為「尚未申請」),請記得修改後按儲存再送出,送件後狀態會變為【送件中】、系所審核完畢會變成【系審查符合】、研發處審核完畢會變成【審查通過】,另若證照金額有爭議則會呈現【送審查委員會】,有任何審核問題請於系辦上班時間內洽詢。若學生被退件未自行上系統追蹤,且系辦因學生資料有誤或電話未接而聯絡不上學生,導致逾期無法申請獎勵金,學生不得有異議。